招标采购
武安市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
| 武安市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MY2026006
项目名称:武安市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46300
最高限价(如有):746300
采购需求:武安市人民法院8个基层法庭安检设施不齐全,需购置8套安检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合同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CA 办理:本次采购需要使用企业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可登录河北 CA 官网进行咨询办理。3.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投标人在使用电子招投标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技术电话:0512-58188537、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安市人民法院
地 址:武安市中兴路西段488号
联系方式:0310-5639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穆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华泽路11号
联系方式:0310-2035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宝山
电 话:0310-2035077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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